各有关乡镇,县直各有关部门:
根据县委关于成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,为切实当好县委、县政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参谋和助手,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,现就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通知如下:
一、领导小组工作职责
1、统筹协调指导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;
2、制定全县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意见和有关措施;
3、制定实施新农村建设“千村百镇”示范工程的工作方案和有关政策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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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关乡镇,县直各有关部门:
根据县委关于成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,为切实当好县委、县政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参谋和助手,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,现就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通知如下:
一、领导小组工作职责
1、统筹协调指导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;
2、制定全县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意见和有关措施;
3、制定实施新农村建设“千村百镇”示范工程的工作方案和有关政策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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